根据工作需要,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区公开选聘第二中学(西校区)教师5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选聘大化县第二中学(西校区)教师15个岗位共59人。具体职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大化瑶族自治县2023年公开选聘第二中学(西校区)教师岗位计划表》。
二、选聘对象
选聘对象为广西壮族自治区范围内持有相应普通高中教师资格证的在职在编(实名编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选聘条件
(一)选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思想表现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团结协作精神,热爱教育事业,服从工作安排;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符合选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18-45周岁(1978年8月28日至2005年8月28日期间出生),具体报名条件以《大化瑶族自治县2023年公开选聘第二中学(西校区)教师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为准;
5.选聘对象须持有相应学科普通高中教师资格证;
6.选聘通过后,个人需服从新岗位确定的工资等级安排。
具体职位报考条件以《大化瑶族自治县2023年公开选聘第二中学(西校区)教师岗位计划表》为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已录用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为河池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2年(含试用期内的人员)或未满原报考岗位服务期限要求的;
2.在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或者正在接受有关部门立案审查调查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名的其他情形。
本次选聘所涉及的服务期限、处罚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3年8月28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四、选聘办法及方式
(一)选聘办法
采用报名、笔试、体检、考核的方法。
(二)选聘方式
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考试内容分为“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和“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两个科目合卷,每个科目满分100分,共200分。各选聘岗位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如所选聘岗位末位考生的考试成绩出现并列时,以“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成绩高的确定人选。两科总分达80分(含80分)以上并且“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成绩须达到45分(含45分)以上方列入选聘人选。
五、选聘方法和步骤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28日至2023年8月29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2.报名地点:大化瑶族自治县教育局人事股(地址:大化瑶族自治县新化东路64号教育局办公楼二层203室)。
(二)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从2023年8月21日起,可以登录河池人才网(网址:https://***)查阅《岗位计划表》,按要求填报《大化瑶族自治县2023年公开选聘第二中学(西校区)教师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一寸半身免冠彩色相片3张(2张自行粘贴在报名登记表,1张制作准考证用);
2.本人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份(原件审验后退回);
3.大化县外考生需提供工作所在地县委编委办出具的在职在编(实名编制)证明。
报考者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否则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个人自负。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必须保持电话畅通,因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有误或未保持电话畅通影响本人报考的,责任自负。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选聘工作组严格按照选聘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核。
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聘工作全过程,如在选聘过程中任何一个环节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全、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选聘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其选聘资格。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列为进入笔试人选。笔试人选于2023年8月31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持本人身份证到县教育局人事股203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时间、地点
2023年9月3日(星期日)上午9:00至11:00在大化瑶族自治县第二中学进行笔试。具体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六、考核和体检
选聘单位根据选聘岗位人数,按报考人员的笔试合格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以1:1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核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由选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报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取消岗位选聘计划。
(一)体检
体检由选聘单位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二)考核
考核工作由选聘单位进行。考核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根据拟选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而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选聘人选。
七、聘用审核
(一)确定拟选聘人选、审核、公示
根据笔试成绩、体检与考核结果,按照各选聘岗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选,并将拟聘用考生基本情况进行公示。
(二)办理聘用
批准选聘的人员与选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在所聘用岗位上服务年限不少于3年。
八、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报名、笔试、体检、考核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二)报考人员要诚信报考,对于不诚信报考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本次选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咨询电话:
大化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8-5812171
大化瑶族自治县教育局:0778-581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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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化瑶族自治县大化瑶族自治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教育局
202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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